我國隨著平均壽命延長,出生率下降,早已邁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稱的高齡化社會。依據推估,至民國115年時,老年人口將占全國人口20%,因此提供國民老年生活的保障,已成為社會安全體系中重要一環。
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的「國民年金保險」制度(簡稱國保)就是為了提供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(如勞保、公保、軍保、農保等)的25歲以上、未滿65歲國民,在生育、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,以及年滿65歲後的基本生活都能夠獲得基本保障。
據勞工保險局統計,國內目前有超過340萬國民,是國民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,自97年國保開辦至106年5月止,共辦理核付協助了1,268,113位被保險人:
國保將在今年(106年)10月邁入開辦第10年,這個極具意義的時刻,同時也象徵著97年所開出的第一期繳款單、以及後續的各期繳款單,都將陸續進入「10年補繳期」的最後期限。
「10年補繳期」的意義是?遲繳或無法補繳保險費對被保險人有什麼影響?「愛的同心圓」主題網站將淺顯易懂的為您介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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